热点资讯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九连跳”事件的富士康,今日再次发生惨剧。深圳警方证实,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十个坠楼的员工,这些坠楼者8死2伤。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证实,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目前大批媒体记者聚集在停放遗体的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据称死者为21岁男性员工,于4时50分死亡。
自2009年7月富士康发生“孙丹勇事件”,深圳市总工会多次派出调查组赴富士康,向员工直接进行调查,先后多次向深圳市委、市政府报告了调查结果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富士康工会做好善后工作。
这是富士康的员工合同,相信从这些合同的条款中就可以看出问什么富士康的员工会出现跳楼现象了!
5-1.违约赔偿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A.招募成本和综合培训成本共计4,000元
B.违约损失5,000元
C.从事代理费,按每年1,200元计算...
5-2.
乙方在5年半工作期内辞职提出解约或因消极怠工、好逸恶劳被甲方辞退,须按5-1条所列赔偿内容支付甲方违约赔偿金...
5-3.
合同期内,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或公司规章,导致被辞退或开除,按5-2条款赔付
5-4.
合同期内,乙方因工作能力、水平方面的原因难以适应甲方,经安排工作岗位调整,乙方仍不能较好的适应的,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须按5-2条款赔付
5-8.
乙方对以上违约赔偿金不按时赔付时,甲方将冻结乙方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且赔付额除追加乙方人事代理等所支付费用外,另按原赔付收取每年